
2026年7月28日,国家警察局发布了针对希望延长短期停留时间、超出标准90/180天申根规则的外国人的最新指引。该程序依据2024年第1155号皇家法令第51条,适用于因不可抗力、人道主义或严重个人原因(如航班取消、医疗紧急情况或本国政治动荡)而需延长停留的访客。主要要点如下:
• 申请人必须在授权停留期满前,亲自到省级警察总部提交EX-29表格。
• 需提供特殊情况证明、充足资金、全面医疗保险及确认的返程或续程机票。
• 持签证者,停留总时长(原签证加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80天内90天;无签证者,延长停留可超过90天,但仅限于证明有人道主义理由的情况。
• 政府分代表或外国人及边境事务总专员负责审批,若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决定,则视为拒绝。
对于因罢工或仍不稳定的欧洲入境系统(EES)而滞留的商务旅客,这一明确的程序提供了合法保障,避免未来申根逾期停留及相关罚款或禁止入境。全球流动管理者应保存最新的文件清单,并提醒旅客提前行动——各省处理时间不同,可能接近出发日期。
• 申请人必须在授权停留期满前,亲自到省级警察总部提交EX-29表格。
• 需提供特殊情况证明、充足资金、全面医疗保险及确认的返程或续程机票。
• 持签证者,停留总时长(原签证加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80天内90天;无签证者,延长停留可超过90天,但仅限于证明有人道主义理由的情况。
• 政府分代表或外国人及边境事务总专员负责审批,若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决定,则视为拒绝。
对于因罢工或仍不稳定的欧洲入境系统(EES)而滞留的商务旅客,这一明确的程序提供了合法保障,避免未来申根逾期停留及相关罚款或禁止入境。全球流动管理者应保存最新的文件清单,并提醒旅客提前行动——各省处理时间不同,可能接近出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