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4月30日起,无论是居民还是访客,在香港公共场所被发现持有任何数量的电子烟、加热烟草棒或电子烟液,均将被立即处以3,000港元(约380美元)的定额罚款。持有较大量者将面临法庭起诉,最高罚款可达50,000港元及六个月监禁。此举继2022年进口禁令后,标志着香港分阶段全面取缔替代吸烟产品的努力告一段落。卫生署表示,机场海关和前线入境人员已接受培训,向过境旅客宣传相关规定,许多旅客携带在免税店购买的补充烟弹。航空公司也更新了抵港前的提醒和机舱广播:国泰航空警告,没收的物品将不予退还。商务差旅管理人员应提醒短期出差员工:在客户晚宴上被发现夹在夹克口袋中的一次性电子烟,也将被处以定额罚款。律师事务所报告,计划于五月举办会议的外国商会咨询激增,询问存放在酒店保险箱内的密封设备是否免罚(答案是否定的)。批评者认为,此禁令将给不知情的游客和外籍人士带来不便,可能在黄金周期间引发负面社交媒体反响。政府则反驳称,新加坡类似政策并未影响入境人数,且边境口岸的清晰标识将最大限度减少意外。为负责搬迁安排的专业人士,建议明确在出发前简报和费用政策常见问答中加入“禁止携带电子烟”条款。没收行为即时执行,申诉罕见,罚款可现场以现金、八达通或信用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