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国税局和财政部发布了拟议法规(REG-114499-25),将对通过现金方式汇出的国际汇款征收1%的消费税。该税项由2025年《一揽子美好法案》第4475条设立,自2025年12月31日后进行的汇款开始生效,但此前合规细节尚不明确。根据提案,凡是通过现金、汇票或银行本票向如西联汇款等汇款服务提供商支付款项的,需缴纳汇款金额1%的税费——例如,汇出1000美元需缴纳10美元。通过银行账户、自动清算所(ACH)、借记卡或信用卡等数字渠道汇款则免税,15美元以下的小额汇款及大多数商业电汇也不在征税范围内。服务提供商必须在柜台收取该税款,每半月存入一次,并按季度提交720表格申报;若服务商未能代扣,汇款人仍承担主要责任。对于全球流动员工——包括临时工、外派人员和外国培训生——若仍依赖现金汇款支持海外家人,可能每年增加数百美元的额外费用。拥有大量移民员工的企业或需加强员工对银行汇款替代方案的教育,或考虑采用跨境分账的工资服务。财政部将接受公众意见至2026年6月12日,并对2026年前三季度的服务提供商给予有限的罚款豁免。预计最终法规将于今年晚些时候出台,企业流动管理团队应开始审查公司报销政策和全球薪酬计划,识别将受此税影响的现金汇款。尽管单笔税额不大,但该税针对的是5200亿美元的年度市场,显示华盛顿对跨境现金流的监管兴趣日益增强,跨国雇主已无法忽视这一合规领域。
来源: VisaVer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