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纳多卢通讯社于6月19日晚发布的后续简报中披露了布鲁塞尔峰会的新细节,强调各国领导人支持在第三国设立所谓的“遣返中心”,这些国家愿意接收在欧盟内法律救济途径用尽的移民。该措施是由塞浦路斯轮值主席国推动并于本周早些时候获得欧洲议会批准的《遣返条例》的一部分。根据新框架,被下达遣返决定的个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离开欧盟,且可被转移至这些遣返中心,前提是遵守国际法保障且不包括无人陪伴的未成年人。成员国还可对不配合遣返的移民实施最长24个月的拘留,须接受司法监督——这较现行18个月的上限有显著延长。对于通过绿线面临不成比例非法入境压力的塞浦路斯而言,外部处理模式提供了缓解途径,允许更快地重新安置被拒申请者,同时保持对自愿遣返资金的访问。该系统将与6月9日副移民部推出的叙利亚家庭辅助自愿遣返计划相衔接。企业移民顾问应密切关注这一更严格制度与合法劳动力流动渠道的互动。有关当局强调,合法工作许可和蓝卡申请人将因资源从冗长的庇护积压中释放而享受更短的等待时间。然而,雇佣第三国国民的企业必须确保文件合规无误,因为该条例允许对阻碍遣返程序的移民施加处罚,包括取消福利或刑事制裁。欧盟委员会将于10月发布关于人权标准和合作国资助机制的指导。业务涉及北非或西巴尔干地区的企业,可能很快会收到参与技能流动通道的邀请,以缓解东道国的人才流失问题。
来源: Anadolu Age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