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鲁塞尔律师事务所Altea于10月20日发布的一份法律简报指出,持有比利时外交“S”类和国际组织“P”类居留卡的申请人,在五年后申请转为欧盟长期居留身份的数量激增。然而,移民局以持有特殊特权居留卡期间不计入“合法且连续”居住时间为由,拒绝了许多此类申请。Altea认为,这种限制性解释与欧盟指令2003/109相悖,该指令仅要求申请人在成员国合法居住,无论居留类别为何。该事务所援引欧洲法院的最新判例,表明应将持有特权居留卡期间纳入计算。简报建议国际组织、大使馆及企业联络处提前提醒相关员工,并收集如市政登记证明等显示连续居住的文件。如申请被拒,应在法定30天内提起上诉。对于管理享有协议身份派遣人员的雇主而言,关键在于转为长期居留身份虽可行,但可能需通过诉讼推动比利时当局修订相关指导。人才流动团队在规划长期人才留存方案时,应预留更多时间和法律费用。
来源: Altea Law Fi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