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西最高法院于4月23日作出一致9比0裁决,重申了1971年法律,规定外国个人及外国控股公司在任何市镇拥有的农村土地不得超过25%,且单一国籍持有的比例不得超过该配额的40%。《里约时报》于4月24日报道称,此判决堵塞了部分跨国公司通过巴西子公司绕过联邦授权购买农田的法律灰色地带。大法官亚历山大·德·莫赖斯推翻了此前立场,援引“国家主权与关键矿产”作为维持限制的理由,这一表述将土地控制权与巴西快速发展的稀土和锂产业联系起来。该判决发布仅三天后,一家美国矿业公司同意以28亿美元收购塞拉维尔德的稀土资产,凸显其地缘政治背景。对于派驻巴西农业巨头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商的外籍高管而言,此裁决意味着与土地购买相关的企业住房项目将需更严格审查,且在许多情况下须获得国家土地改革研究所(Incra)的直接批准。交易律师表示,买方在核查市镇配额及联邦审批程序时,尽职调查成本将上升。外国商会对此表示失望,认为更明确的产权规则本可促进农村基础设施投资。然而,巴西农场游说团体欢迎这一明确规定,预计将清理投机性土地交易,推动符合限额的合资租赁结构。计划在风能丰富的东北农村州建设绿色氢能工厂的企业,可能更倾向于长期租赁而非直接购买,以避免超出外国土地持有上限。
来源: The Rio 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