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警察局于7月11日发布了新版《入境拒绝指南》,明确了旅客在被拒绝入境西班牙时的权利。此次更新使国家做法与《申根边境法典》第14条(欧盟条例2016/399)保持一致,明确要求执法人员以旅客能理解的语言提供书面决定,告知法律救济途径,并立即提供法律援助和口译服务。值得注意的是,指南强调无法证明有足够资金或明确停留目的仍是拒绝入境的主要原因,2025年此类拒绝占比达64%。然而,警方现强调比例原则及在拒绝入境前必须考虑人道主义理由,这与最高法院近期关于休达和梅利利亚遣返案件的判例相符。文件还统一了上诉通知模板,允许法律代理人在48小时内通过“市民档案”(Carpeta Ciudadana)电子提交上诉。对于航空公司,更新收紧了承运人责任时限:运输方必须“无不当延误”遣返不被接受的乘客,若未遵守,可能面临每名旅客最高9000欧元罚款。商务旅客即使享有免签待遇,也应携带住宿证明、返程机票和健康保险,因为边境官员被指示在夏季高峰期更严格核查这些材料。移民律师对更明确的规定表示欢迎,但提醒较小的地区机场在8月繁忙期前可能需要额外培训以符合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