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5日,常驻代表委员会(Coreper I)在布鲁塞尔会议上通过了一项最终妥协文本,拟全面改革欧盟关于航空、铁路、巴士和渡轮出行的乘客权益立法。该提案修订了标志性的欧共体条例261/2004航空赔偿规则及其他相关行业法规,旨在简化执法流程、强化退款时限,并引入统一的数字索赔表格。现任轮值理事会主席国比利时在经过数月关于航空公司对错过转机责任及“特殊情况”定义的激烈争论后,促成了此次协议。根据妥协方案,航空公司需在20天内(由原先的30天缩短)退还通过企业信用卡支付的取消行程费用,国家执法机构——如比利时联邦公共服务交通部(FPS Mobility)——将获得对屡次违规行为处以最高相当于年营业额4%的罚款权力。该文本现已提交欧洲议会交通委员会,预计将在夏季休会后进行表决。若获通过,新规最早可于2027年中期生效,为企业差旅管理者提供两年时间更新企业预订工具及旅客权益沟通。对于在布鲁塞尔设有区域总部的跨国公司而言,更严格的退款时限将提升现金流预测的准确性,但更高的罚款可能促使航空公司提高票价或实施更严格的改签政策。差旅风险管理团队还应关注,新规对行动不便乘客的援助设定了统一标准,比利时机场和铁路运营商需相应升级设施。比利时在推动该议题上的积极角色凸显了其在欧盟出行政策中的影响力,也预示着更多消费者保护措施——如长期延迟的多模式数字出行服务法规——有望在其任期内取得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