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10月5日的一项判决中,第五联邦地区法院(TRF-5)裁定,因刑事定罪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巴西公民,在申请或续办护照时,不得被强制要求出示选举合规证明。此案涉及一名因过失致人死亡于2013年被判刑的司机,其刑罚包括暂停投票权。联邦警察以《选举法》第7条第1款第V项为由拒绝发放其护照,该条款规定未能提供最新投票记录者不得领取护照。上诉法庭认为,该制裁针对的是未履行公民义务的活跃选民,而非依法被禁止投票的个人。法官指出,要求被暂停投票权者出示不可能获得的证明,侵犯了宪法保障的自由出行权,也违背了刑罚的社会再融入目标。此判决在巴西五个联邦巡回法院中具有说服力,迫使司法部和联邦警察调整内部审核清单。移民律师预计,这一裁决将立即影响约1.2万名失去政治权利但因工作、医疗或家庭团聚需要出国的巴西人。企业流动管理团队应更新合规备忘录:被判刑且政治权利被暂停的员工,现在可凭相关法院判决书申请护照,无需提供标准的选举合规证明。该判决还可能降低诉讼成本,因为此前申请人常通过个别禁令诉讼以便紧急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