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事务部(IRCC)于2026年1月8日发布指导,明确了香港居民通过特别公共政策途径B类申请加拿大永久居留时,如何计算符合资格的加拿大工作经验。
申请人现在必须证明在提交申请前三年内累计完成了1560小时的有偿工作,并且在这期间至少持有有效工作许可满12个月。该更新自2025年12月18日之后提交的申请起追溯适用。
对于在加拿大派遣香港员工的跨国企业来说,此项变更带来了明确的指导。人力资源团队应审查工资记录,确保兼职工时得到妥善记录,并确认工作许可延期后所处的隐性身份期间仍符合新的12个月要求。
自2021年推出并延长至2026年的香港特别通道,依然是除快速通道外最快的永久居留申请途径之一,大多数申请在六个月内获批。因此,企业应评估现有持有香港工作许可的员工,是否能通过B类途径转为永久居民,以免项目结束或名额收紧带来影响。
申请人现在必须证明在提交申请前三年内累计完成了1560小时的有偿工作,并且在这期间至少持有有效工作许可满12个月。该更新自2025年12月18日之后提交的申请起追溯适用。
对于在加拿大派遣香港员工的跨国企业来说,此项变更带来了明确的指导。人力资源团队应审查工资记录,确保兼职工时得到妥善记录,并确认工作许可延期后所处的隐性身份期间仍符合新的12个月要求。
自2021年推出并延长至2026年的香港特别通道,依然是除快速通道外最快的永久居留申请途径之一,大多数申请在六个月内获批。因此,企业应评估现有持有香港工作许可的员工,是否能通过B类途径转为永久居民,以免项目结束或名额收紧带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