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会将于下周开始详细审议《入境条例》修订草案,该草案拟赋予入境事务处处长权力,允许其对任何被当局视为可能威胁“国家利益或公共安全”的个人——无论是居民还是访客——立即发出“禁止离境通知”。香港律师会于2026年4月11日发表强烈措辞的意见书,指出该提案赋予入境事务处“明显无限制的权力”,可在航空公司值机柜台、渡轮码头或高铁终点站阻止人员离境,且无需法院命令或申诉权。该专业团体认为,这种广泛的权力在普通法辖区前所未有,且可能违反《基本法》保障的自由出入境权利。商务流动专家担忧,此举或将给跨国雇主及本港36万外籍员工带来重大不确定性。目前,限制离境仅通过法院命令实施(例如个人获保释或涉及破产程序时)。移民律师提醒,公司可能需重新审视派遣合同、借调函及保险条款,以应对高管被临时禁止离境的风险。政府坚称此权力对“打击跨国犯罪及维护国家安全”至关重要,并指出内地已有类似的出境管控机制。政府承诺将公布行政操作守则,但未承诺设立司法监督。多家商会正准备联合陈词,敦促当局采用法院监督的搜查令制度。若草案按现行文本通过,香港将成为包括俄罗斯和伊朗在内少数允许移民官员行政实施出境禁令的司法管辖区之一。流动性顾问表示,此举可能影响香港重塑为安全、可预见的区域总部及高端人才枢纽的努力。
来源: HKSAR.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