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事务部于2026年5月26日悄然更新了项目执行指引,要求所有以访客身份进入加拿大的远程工作者——即所谓的“数字游民”——必须提供其100%收入来源于境外的证明。这一变动推翻了2023年发布的指导意见,后者认为除标准访客要求外无需额外文件。现可接受的证明材料包括国外雇佣合同、近期工资单、海外税务文件或企业注册证明。边境官员被告知,如旅客无法证明其收入来源于境外或未能表明在获准停留期满后离境的意图,可能会被拒绝入境。访客最长停留期限仍为六个月,且为加拿大雇主工作的人员仍需持有工作许可或符合第186条豁免条件。随行的数字游民家庭成员必须各自持有临时居民身份(访客、工作者或学生),不再自动获准工作或学习。这一澄清解决了以往在子女入学和配偶开放工作许可申请上的灰色地带。对于全球流动项目而言,信息明确:派遣至加拿大短期工作的远程员工需提前准备完整的境外收入证明材料。雇主应更新出发前检查清单,并提醒数字游民,边境仅凭“笔记本电脑工作”简单说明可能已不再被接受。
来源: The Visa W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