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移民管理局公布了四类内地居民可申请在香港或澳门永久定居的明确类别,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具体包括:(1)夫妻分居满三年的团聚申请;(2)18岁以下子女随已定居父母一方申请;(3)18至59岁成年人照顾60岁以上且在港澳无其他子女的父母;(4)60岁以上父母随在港澳已定居满两年的成年子女申请。此前,审批标准分散在各地公安局内部指引中,导致审批结果不一。统一规则预计将把审批时间从平均270天缩短至180天,为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调动员工家庭提供更大可预见性。申请人需提交户口注销证明、公证亲属关系证明及足以覆盖三个月港澳生活费用的经济能力证明。超出配额的申请将优先考虑分居时间长短及人道主义因素。公告明确,四类之外的经济移民仍不具备资格。对跨国企业而言,此次明确简化了长期派遣规划:通过公司内部调动签证赴港员工,夫妻团聚时间由五年缩短至三年,有助减少因家庭分离导致的员工流失。但企业仍需预留港澳医疗附加费及最长达七年的住房资格等待期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