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公安局近日发布一则罕见公告,宣布因未及时更新居留登记,取消两名外籍人士的居留许可。公告日期为10月1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33条、第67条及《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条例》第34条作出决定。案件一涉及一名韩国籍人士,其工作任务已结束;案件二则是一名英国籍人士更换雇主却未申报变更。两人均曾收到警告,但未在法定期限内补办相关手续,最终被行政注销居留许可。虽然此类案例数量不多,但此举表明一线城市在疫情后人才引进背景下,正加大对合规材料的抽查力度。根据现行规定,变更雇主、职位或居住地址,须在十日内办理新的工作许可及居留许可。全球流动管理团队应及时核查中国派遣人员的HR证明、税务凭证及居住登记,确保资料齐全。违规不仅可能导致居留许可被撤销,还可能面临多年禁止入境,严重影响项目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