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盟条例(EU)2026/2280——15年来首次对欧洲遣返规则进行全面修订——已于10月16日生效,将分阶段取代2008年的遣返指令,直至2027年10月。该协议于6月1日在塞浦路斯担任欧盟理事会主席期间达成,副移民部长尼古拉斯·约安尼德斯于10月20日确认,尼科西亚正加紧调整国家实践以适应新制度。已生效的关键条款包括第14条,允许根据双边协议将“遣返枢纽”转移至第三国,以及引入统一的欧洲遣返令,所有驱逐行动必须同时发出该令。自2027年10月17日起,拘留期限上限将提高至12个月(可延长至24个月),入境禁令最长可达十年,严重案件可延长至二十年,并对无人陪伴未成年人设有特别保障。塞浦路斯计划利用欧盟资金扩建梅诺盖亚拘留中心,并整合申根信息系统升级,以支持电子遣返令的实施。律师提醒,10月16日后开启的遣返案件将涉及两套法律框架,增加上诉复杂性。雇佣第三国国民的跨国公司需密切关注更严格的合作义务:未能提供文件或出席面谈,可能导致罚款,甚至在第22条国家转化完成后面临刑事指控。该条例还授权成员国签订第14条“遣返枢纽”协议。希腊已表达对设立非洲基地设施的兴趣;塞浦路斯则考虑到东地中海的政治敏感性,表示只有与其他前线国家共同推进,才可能探索区域枢纽。人权组织警告,任何此类安排必须设立独立监督机构,并排除无人陪伴未成年人。业内人士预计,欧盟委员会将在2027年4月前公布标准遣返令表格。在此之前,计划将员工调往塞浦路斯的企业应确保遣返决定同时引用指令和条例,以避免程序瑕疵导致驱逐无效。
来源: Lawz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