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3日,卢森堡律师事务所Arendt & Medernach发布客户通知,详细解读了卢森堡税务局于6月24日发布并现已生效的通告LG-Conv.D.I 61。该通告明确了2018年法卢双重征税协定中的34天容忍期规定:法国居民为卢森堡雇主工作时,每个日历年最多可在卢森堡境外(无论是法国还是第三国)工作34个工作日,而不会将税收权转移至法国。通告还澄清了计数规则:出差日和部分远程工作日均计入34天限额,附带的周末则不计入。此外,通告引入了针对年中入职员工的比例缩减机制,并确认一旦超过限额,法国可对所有在卢森堡境外工作的收入征税,而不仅限于超出部分。对于来自洛林和阿尔萨斯的12万名每日通勤者而言,这一澄清结束了疫情期间关于居家办公安排的三年不确定期。设有共享服务中心的跨国公司需建立完善的跨境员工时间追踪系统,并提醒管理层,临时远程办公、培训出差或巴黎会议可能触发法国的预扣税义务及工资单重算。人力资源团队被建议在9月1日卢森堡电子申报平台上线前,调整远程办公政策以符合新规。未能记录实际工作地点可能导致企业面临双重征税索赔及高达未申报预扣税10%的罚款。法国针对远程办公的社保上限(每年34天)保持不变,但随着税务数据与A1证书的交叉核对,审计力度预计将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