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盟成员国大使于4月29日批准了一项妥协文本,全面修订了欧盟社会保障协调规则——这一法律框架是保障工人自由流动的基础。根据该协议,失业人员前往其他欧盟国家寻找工作时,最多可继续领取本国的失业救济金达六个月,并可在其全部权益用尽前申请延长。对于比利时居民来说,若失业后寻求在荷兰、德国或法国的工作机会,此举将消除一项重要的经济障碍。目前,失业救济金只能转移领取三个月(各国可酌情延长至六个月)。该文本还明确了多国工作员工的福利支付责任,这在弗拉芒和瓦隆地区的跨境通勤者中尤为常见。对商务出差项目而言,协议引入了“事先通知”义务,要求员工在另一成员国履职时提前告知,但对不超过连续三天且30天内累计不超过三天的商务出差及类似活动予以豁免。建筑工人则不适用此短期出差豁免,反映出该行业存在滥用担忧。该方案仍需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的正式批准,律师预计相关措施将在今年晚些时候通过,为人力资源团队更新派遣政策和薪资扣缴规则争取时间。拥有比利时实体的国际企业应审查短期流动模式,确保在指令转化后符合新的通知门槛。长期来看,此次改革有望提升技能短缺地区的劳动力市场灵活性,同时简化派遣工合规平台的行政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