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利时部长理事会于7月2日批准了一项法案草案,旨在加大经济不活跃的欧盟公民在比利时获得长期居留权的难度。根据难民与移民部长安妮琳·范博苏特提出的方案,登记为“求职者”的欧盟公民在申请临时居留卡时,必须提供两项积极求职的证明——即在地区就业服务机构注册和具体的求职申请。六个月后,他们将接受强制性绩效评估:只有能够通过面试、培训证书或新的求职申请证明“有现实就业可能性”的人才可继续保留居留权。未能通过者将被取消欧盟登记资格及社会福利资格。家庭团聚申请若提交时资料不全,将被视为不受理,终结了以往补交材料的惯例。范博苏特表示,此次改革旨在堵塞部分欧盟公民先获得居留权后依赖比利时福利的漏洞。2025年,移民局向求职者发放了1,266张欧盟居留卡,同时撤销了202张并拒绝了705份申请。新设的两阶段筛选预计将使批准数量减少三分之一,并将资源转向加快真正积极求职者的劳动力市场融入。地方政府和跨国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将首当其冲感受到影响。负责初步登记的市政办公室需接受额外培训并升级信息系统,以执行第二阶段评估。为欧盟内部调动员工或以“求职者”身份雇佣毕业生的雇主,必须在调动政策中设定六个月的关键节点,并指导新员工准备符合要求的求职活动证明。由于该规则变更是欧盟新庇护与移民协议框架下更广泛移民方案的一部分,预计将在夏季休会后通过议会,并于2027年初生效。流动性管理者应立即审查当前在比利时的欧盟国籍派遣员工,准备辅导计划,帮助他们顺利通过即将到来的六个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