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海事处与广东海事局于9月28日签署两项互惠工作安排,建立了香港与内地大湾区(GBA)之间个人游艇跨境出行的常设框架。首项协议简化了广东注册游艇进入香港水域的手续,第二项则规范了香港注册游艇访问广东码头的海关、出入境及检疫程序。此举基于自6月起允许香港游艇业主直航大湾区九个城市的“北向”试点。官员表示,已有超过120次“北向”航行通过简化的电子申报和一站式通关模式完成,节省了业主多达40%的文书成本和数天等待时间。随着“南向”航线即将启动,广东业主将享受同样的快速通关待遇,无需代理和多重许可。
对于香港快速发展的“游艇经济”——在2026年施政报告及首个五年规划中明确定位为高价值旅游业——此互惠安排有望释放周末巡游、包租及码头服务的潜在需求。经纪人估计,每艘50英尺游艇每次访问可带来4万至6万港元的泊位、燃料、餐饮及维护开支,特别惠及大屿山和西贡的运营商。企业流动管理者应注意,规则将游艇视为“私人交通工具”,乘客可在船上集体完成出入境手续,类似公务机操作。任何本地雇佣的船员仍需向入境事务处申请工作许可。计划在游艇上举办客户招待活动的公司,应关注即将发布的“南向”实施细则,届时将明确指定入境点及所需的无线电追踪设备。
从长远看,相关部门表示,粤港澳三地工作组将探讨将此模式推广至澳门及商业客运双体船,或在珠江三角洲内打造无缝衔接的休闲船只“申根区”。
对于香港快速发展的“游艇经济”——在2026年施政报告及首个五年规划中明确定位为高价值旅游业——此互惠安排有望释放周末巡游、包租及码头服务的潜在需求。经纪人估计,每艘50英尺游艇每次访问可带来4万至6万港元的泊位、燃料、餐饮及维护开支,特别惠及大屿山和西贡的运营商。企业流动管理者应注意,规则将游艇视为“私人交通工具”,乘客可在船上集体完成出入境手续,类似公务机操作。任何本地雇佣的船员仍需向入境事务处申请工作许可。计划在游艇上举办客户招待活动的公司,应关注即将发布的“南向”实施细则,届时将明确指定入境点及所需的无线电追踪设备。
从长远看,相关部门表示,粤港澳三地工作组将探讨将此模式推广至澳门及商业客运双体船,或在珠江三角洲内打造无缝衔接的休闲船只“申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