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姆斯特丹/柏林——2026年3月10日,毕马威全球流动性快讯联合发布消息确认,荷兰与德国双重征税协定的修订议定书现已生效,并自2026年1月1日起追溯适用。根据新增的第13条第5-bis款规定,若跨境员工居住在一国且每年在该国居家办公不超过34天,则这部分工作的报酬仅在雇主所在国征税。符合条件的居家办公日需至少有30分钟的实际工作时间。此规定适用于公共和私营部门员工。对于拥有大量荷兰通勤员工的德国雇主,尤其是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地区,此举免除了员工偶尔居家办公时繁琐的分割薪资计算。薪资管理人员需建立日数追踪工具,确保不超过34天的上限;超出部分将按实际工作地点征税。议定书还声明将在一年后重新评估该天数上限,若执行顺利,可能将上限提高至60天。流动性专家应更新派遣合同、HR信息系统代码及派遣工通知,以反映新的税收归属规则。员工需保留VPN登录记录等证据,以备德国或荷兰税务审计时核实居家办公天数。快讯最后提醒企业流动性项目应及时传达此变更,因2026年德国薪资税审计期间发现的错误可能会被追溯至1月1日征收利息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