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人力资源和员工流动管理者来说,这是一个警示故事。一名去年11月加入迪拜某公司的员工于3月25日透露,四个月过去了,公司仍未办理工作和居住签证,导致该员工实际上仍持过期的访问签证在职。该匿名用户在r/dubai论坛上表示,公司一再声称“公共关系部门正在处理”,但连必需的体检预约都未安排。根据阿联酋劳动法,企业必须在员工入境之日起60天内完成签证手续。未按时办理将面临每月1000迪拉姆的罚款,且可能被禁止申请新许可。对员工而言,更严重的是,访问签证过期后,每天将累积50迪拉姆的逾期罚款,且一旦离境,可能会被移民局禁止入境,直到罚款结清。专家指出,目前打字中心的积压,加上地区冲突引发的紧急签证申请激增,不能成为拖延的借口。若标准流程无法及时完成,雇主必须提供“抵达即办任务签证”延期或正式的过渡许可。员工流动团队应对所有新入职员工进行审核,并在入职前两周内索取MOHRE(阿联酋人力资源和酋长国事务部)的聘用函编号及签证申请跟踪凭证。受影响员工可拨打MOHRE的800-60热线投诉,并在公司不作为时申请“解除失踪状态”。在极端情况下,若公司违反移民义务,员工可依据《劳动关系法》第13条第4款,在未获原雇主同意的情况下更换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