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国务院于2026年9月15日正式施行第841号令——《出入境管理条例》。这项包含19条的新规仅在六周前发布,取代了《出入境管理法》《护照法》及相关规定中零散条款,形成统一规则,显著扩大了边境移民官员拦截人员的权限。根据该条例,申请护照或通过出入境检查时,官员可“劝阻”中国公民前往未明确界定的“高风险”国家;对被认定在海外危害“工业或技术安全”的人员,可实施最长三年的出境禁令。专家指出,这一条款可能针对从事先进技术合作的科学家、工程师及企业高管。外国人也将面临更严格审查:被列入中国“反制名单”“不可靠实体名单”或“恶意实体名单”的人员,可能被拒绝登机或被强制禁止出境。人权观察批评该条例侵犯了公民出境权利,因许多新设触发条件如“可能危害国家利益”措辞模糊,易被任意执行。过去十年,中国频繁对维权人士及涉商业、法律纠纷的商人实施出境禁令;批评者认为,新规将此前零散做法制度化,并扩大适用范围。对跨国企业而言,首要担忧是业务连续性。驻华或派驻中国的员工若卷入调查、出口管制审查或民事诉讼,可能无法临时出行。企业正重新审视派遣合同,加入紧急撤离条款,风险管理人员建议员工保持个人设备无敏感数据,以免被视为国家安全风险。实际操作中,旅客应预期更长时间的二次检查和额外证件核验,尤其是行程涉及北京认定的安全敏感国家。法律顾问建议携带证明旅行目的“真实合法”的材料,正如条例第3条所述,以减少护照检查时的自由裁量延误。